上海新嘉電子有限公司告知函
瀏覽次數:9691 發(fā)布日期:2008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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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經銷商、用戶:
上海新嘉電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得到了您們長期的支持與呵護,經過多年的努力,其生產的產品具有了一定的市場信譽。
為了加速上海新嘉電子有限公司的發(fā)展,2007年下半年開始,在政府相關部門及公司董事會的共同努力下,對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,并在2008年4月順利完成。
改制后的公司其名稱、經營地點、經營內容仍然不變,公司也未成立任何分公司。
近期,在市場上發(fā)現有個別單位、個人、冒用“上海新嘉電子有限公司”及新嘉產品的標志標式,已嚴重侵害了本公司的商業(yè)信譽及經營利益。
特告知您們,請您們仔細辨別新嘉產品的真?zhèn)�,發(fā)現異常及時通知本公司;本公司將保留其對侵權行為單位及個人追索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再次感謝您們的真誠合作。
商祺!
上海新嘉電子有限公司
公司董事長: 丁敏佳
日期:2008年10月20日